央廣網北京4月17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《全球華語廣播網》報道,日前,韓國的一場曠日持久的煙民肺癌患者告香煙製造公司的官司,終於得出了結論。韓國大法院宣佈:原告也就是煙民敗訴。
  15年前,7個得了肺癌的煙民向韓國的香煙製造公司KT&G以及國家提出了起訴,狀告廠家和國家明知吸煙有損健康,故意隱匿吸煙的危害,造成了自己吸煙過度,最後導致癌症。KT&G公司原本叫“韓國煙草人參公社”,是國營企業,近年來才改為民營。這場官司闊日持久,經過不斷的抗訴,一共持續了15年之久。
  該案之所以在韓國引起廣泛的關註,是因為它最終判決結果會成為跟美國等發達國家比較的對象,成為韓國人權甚至民主等多方面發展水平的象徵。因此上周的判決也自然的成為了媒體報道的頭條新聞。韓國大法院最後站在了廠家的一邊,宣佈煙民敗訴。
  法院關註的焦點有三個:第一,幾個癌症患者的癌症發病原因是否確定就是吸煙? 第二,廠家在生產和銷售香煙的時候,是否按照規定嚴格標示了吸煙的危害? 第三,廠家在做廣告和營銷的過程之是否有故意隱匿吸煙的害處?法院經過調查,表明:第二、第三點當中,都未發現廠家有違反規定的地方。
  對於吸煙是否是癌症直接發病原因這一點,韓國癌症研究中心的專家說:肺癌的種類也有幾種,其中有的是直接由吸煙引起的,而有的則不是,有可能來自於空氣污染等其他因素。經過精密檢查,發現7名原告當中有3人是由於吸煙引起的,剩下的4個人則不能確定。
  韓國大法院參照了醫學界的意見,並指出:吸煙對健康的致命性危害,已經是全社會人人皆知的基本常識,至於是否要吸則是由個人決定的,因而不能自控地長久吸煙屬於個人責任。
  對於這個判決,大家也是眾說不一。贊成的人認為:如果讓原告勝訴,那今後這類訴訟將會源源不斷地出現,被一些居心叵測的人利用;反對的人認為:在人權如此被強調的現在,韓國的法律依然還做出如此保守的判決,實在是不符合時代的潮流。
  更有意思的是,就在韓國大法院公佈判決之後不到一個星期,15日,韓國健康保險公團也向法院提出了起訴,要求韓國煙草公司KT&G和BAT香煙製造和進口商等四家企業,賠償537億韓元,相當於約為270億人民幣。韓國健康保險公團是韓國國家健康保險機構,由國家機構直接向廠家提出起訴的案例還是第一次。
  除了對於上周法院的判決,保健公團表示:雖說吸煙不是強制性的行為,但是,煙有著強烈的中毒性,即:煙癮,很難戒掉,這一點則是消費者無能為力的,因而企業要對此負責。  (原標題:韓國肺癌患者敗訴 狀告煙草公司賠償無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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